海南省粮油产业有限公司关于选聘常年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海南省粮油产业有限公司(下称“海南粮油”)合规经营,提升法律顾问团队服务效能,有效防范化解法律风险,经海南粮油党委会议研究,拟通过比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海南粮油常年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海南粮油基本情况

海南省粮油产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注册资本1300万元,是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重点监管的国有独资公益类企业,公司主要承担省级储备粮油承储、军粮统筹配送、粮油购销、粮油电子交易、进出口粮食贸易等调控任务和工作,在省政府实施粮油安全、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服务“三农”中发挥主渠道和重要载体作用。

公司设有党委、董事会、经理层;总部设置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室、党建工作部(党委办)、监察审计部(纪委办)、储备管理部、经营管理部、财务稽核部、企业发展部、人力资源部、粮贸中心等10个部门,以及工会、团委等群团组织;下辖管理海南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海南粮油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海南三亚粮食储备经营有限公司5家全资二级子公司。

  二、服务内容

  (一)服务范围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意见与建议。对海南粮油的重大决策、重要项目、重大经营 、重大涉法事务等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

  2.对海南粮油内部规章制度草案的咨询论证,对重要制度提出法核意见,增强海南粮油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3.协助处理信访和上访中的法律问题,参与有关事项的法律风险评估;

  4.协助实施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5.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的处理;

  6.在合法性审查方面提供法律意见;

  7.对突发事件的法律服务;

  8.其他需要法律顾问参与处理的事项。

  (二)服务周期

   2年。

  (三)服务方式

  以“常规服务+专项服务”的模式进行。常规服务即为第(一)项“服务范围”中内容,专项服务主要是在办理海南粮油重大诉讼或非诉讼案件时,与律所以个案的形式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并单独支付办案经费的方式进行。

  三、法律服务的基本要求

  (一)中选的律师事务所必须保证按照服务内容的要求工作,履职尽责;

  (二)中选的律师事务所必须保证对委托的重大事项,按要求以书面形式及时出具法律意见书,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符合《律师法》及中华全国律协《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等执业规定;

  四、法律顾问费最高限价

  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年。

  五、参选律师事务所条件

  (一)依法设立,具有相应执业资质的律所;

  (二)合法经营、依法执业,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有良好社会信誉;

  (三)按规定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年度检验;

  (四)无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情形;

  (五)无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的情形;

  (六)无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的情形;

  (七)无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八)常年法律顾问团队不得少于2人,其中至少一人取得律师执业证5年以上,有涉诉成功案例,在常年法律顾问聘用合同期限内不得随意变动;其他成员取得律师执业证1年以上;

  (九)参选律所及律师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律师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六、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3个工作日,既从2022年9月14日至2022年9月16日。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18时为报名时间(其中12:00-14:30午休时间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

在报名期间,参选律师事务所办理报名事宜的人员凭律师事务所的书面委托书,并带上相关资料到海南粮油报名(具体事项由海南粮油法律事务室承办,地址:海口市龙昆北路2号珠江广场帝都大厦22层AB座)。

(三)比选方式

1.资质履历比选。海南粮油成立比选小组,对各报名单位进行第一轮审核比选,必要时将与各报名单位拟选派的律师进行座谈了解,不参加座谈的报名单位视为放弃报名。  

此轮比选主要通过各报名单位提供的服务范围、报名材料、合作经历以及拟选派律师的履历和经验等方面进行比选,最终比选出3至4家报名单位,邀请进行下一轮价格比选。

2.价格比选。进入此轮比选的报名单位,应在海南粮油要求的时限内进行报价,报价函需密封报送。报价范围为3万元/年至5万元/年之间,不在此价格范围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由海南粮油比选小组计算各报价的平均值,报价最接近平均值的报名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3.发出中标通知书。由海南粮油向第一中标候选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海南粮油完成签订聘用合同手续。如第一中标候选单位弃权,则第二中标候选人自动升为中标单位,以此类推。

七、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8项为程序审查。第9项需密封,且进入价格比选阶段的单位才需提供)

  (一)报名委托书;

  (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并提供原件以供查验;

  (三)无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情形的承诺书(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四)无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情形的承诺书(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五)无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情形的承诺书(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六)无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情形的承诺书(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七)参选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并提供原件以供查验;

  (八)参选律师出具未因违反律师法而受到行政处罚记录的书面承诺(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九)进入价格比选阶段的单位在海南粮油规定时间内以密封并加盖参选律师事务所公章的方式提交报价函,一式2份。

  联系人:莫先生,13637547560;

特此公告。